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外墙干挂石材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外墙干挂石材招标公告

松滋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外墙干挂石材采购








 招标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滋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松滋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外墙干挂石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2—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滋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外墙干挂石材采购

三、招标内容:外墙干挂石材采购

数量:27689.28? 工程预算:380万元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 月内交付使用。交货地点:松滋市内,采购方工地;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4、合格的投标人产品质量必须达到GB/TI8601-2001国家标准或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能提供单体工程石材叁万平方米以上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6、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人于2012年 2月27日~3月7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以电汇、转帐、汇款的方式交付肆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款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采用电汇、转帐、汇款方式的投标单位,于进帐到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后凭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收据。

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松滋市工行金松分理处

开户账号:181*****092********

收款单位:松滋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之日前一天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投标人请不要以个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2、在退还保证金时均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不退现金;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3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松滋市公安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开标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松滋市公安局会议室公开开标。

十一、采购单位:松滋市公安局

电话:189*****808 联系人:屈松山

十二、招标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 联系人:裴从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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