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旧街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旧街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旧街立面改造工程
投 标 邀 请 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旧街立面改造工程 已由 岚综实经发[2012]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流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 平潭县流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立面改造街面全长257米,项目起点接流水大线(转盘处),终点止于镇中心卫生院以北60米,总共16栋建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 15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大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华美(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12 年 2 月 23 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法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县流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平潭县 ,邮编: 350400;
联系人: 陈建 。电话: 136*****966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50400 ;
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宝湖居委会南门康德花园52号2层(翠园南路与康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89*****373 传真: ****-********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开户银行: 平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 平潭县乡财办流水财政所专户
帐 号: 9010 8100 1001 0000 0051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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