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0】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号。
2.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为4953㎡。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服务期 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至工程施工结算审计结束。
2.5 监理控制价:19万元,超过此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总监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括: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电气专业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含总监);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1人(其中装饰装修专业不少于1人),监理员若无国监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须具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不含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①根据连建质[2007]551 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也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总监(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⑤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
⑥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劳动合同,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⑦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竞标监理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监理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无市场不良、无挂靠行为承诺、省外企业《核验通知书》、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若投标人为免交投标保证金单位,请上传此函)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处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所须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 15 时 00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年6月10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发布公告
8、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联达郑磊138*****568
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黄桂松158*****880
朱家旺189*****238
张海南185*****641

9. 特别提醒
9.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贰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 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 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若诚信库无法上传的资料请上传至其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或投标附件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凌州东路9号C座。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苏CA 孙莉莉 025-96010 180*****017
国泰新点联系电话:见上表。 广联达软件电话:见上表。
9.4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4.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4.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4.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4.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4.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9.5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卜工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lygszzbdl@126.com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栋707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办案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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