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招标]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造价单位入围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校内招标]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造价单位入围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01006FW********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01006FW********的“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造价单位入围项目”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造价单位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造价咨询费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造价服务(包括:1.供热、给排水系统改造维修工程;2.电气系统改造维修工程;3.建筑设施、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及室内装修工程;4.道路、广场等市政设施维修工程;5.消防、弱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6.其他一般专业性修缮工程);
2.3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6入围家数: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应根据工程内容和性质保证专业配套齐全,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严禁挂证人员,应做到人证相符;
3.3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9年10月1日-2020年4月31日)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2根据学校内控相关要求,不接受东北师范大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中介机构库入围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四、校内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邮箱获取校内招标文件和现场获取校内招标文件两种形式,如采取邮箱获取校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0@qq.com(发送后请致电****-********与陈工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回复至已提交完整资料的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再将填写完成后的“投标人登记表”于校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0@qq.com)领取校内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校内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办公楼)。
4.2 校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响应省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具体邮寄方式以及远程视频会议注意事项详见校内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校内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陈东
电 话:****-********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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