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编号为闽联审榕招[2012]002号的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1]A04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和银行贷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直单位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安区秀峰路象峰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2159.14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9.4%、绿地率30.2%、规划总建筑面积136688.08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栋数6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4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43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施工图设计包括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气象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
2.6.2. 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即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
3.4. 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已按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定期登记备案且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否则,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本设计项目的登记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人员不得处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2 月 24 日至2012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3层南面)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玖万贰仟元(¥92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3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除了投标文件中须附有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外,此时还应额外单位提交)”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43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63.3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和服务)。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本招标内容包含勘察,工程勘察收费估算金额为100万元,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6层
电 话:****-******** 传真: ****-********
联系人:冯先生 邮编:35000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电 话: ****-******** 传真: ****-********
联系人:林都 邮编:35000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福建省分行 ;
账户名称: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 ;
帐 号:****************6122
用 途(可简写):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设计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