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甲酸钾等三项产品招标公告

2020年甲酸钾等三项产品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02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0年甲酸钾等三项产品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0-0274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需求。该产品预计项目需求金额约460.3万元。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

物料组

物料编码(11位)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技术规格书

预计数量(吨)

最高限价(元)(含13%增值税的落地价)

1

********

********836

甲酸钾 工业用 一级≥97%

见技术规格书

100

12580

2

********

编码申请中

高效清洁剂

见技术规格书

100

14950

3

********

********339

二羟基乙基甘氨酸钠盐 工业级 20%±1

见技术规格书

100

18500


(3)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含采油二、三、六厂等)指定地点;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电话通知3日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

产品质保期和服务要求:从交货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以上。供方负责送货。包装按照招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采购执行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未执行数量不予执行。

3、样品及检测要求

招标范围中(1-3号)产品需投标人准备样品各1000g,标签注明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开标前投标人交予招标中心(疫情期间可以邮寄)。招标中心待评审结束后,将标段一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产品交予石油工程研究院,并由石油工程研究院委托大港油田公司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产品技术规格书中加注*的指标出具检测报告,作为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测不合格时由招标中心负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如有异议,需在招标中心告知不合格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提出,由原受托的检测机构对原样品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作为最终的检测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产品不合格时,石油工程研究院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检测,最终检测出合格产品,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样品送达:需在开标前一天送达招标中心,联系人:靳梓晖,联系电话:136*****677(疫情期间可邮寄)。

4、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在应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由大港油田公司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招标产品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产品制造和销售),代理商或贸易商(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产品销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针对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 / ;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7)准入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大港油田物资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招标产品,准入状态以大港油田公司供方信息管理平台为准;或具备大港油田企管法规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招标临时准入证明》(投标人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此证明仅本次招标有效)。疫情期间按照油田公司“关于疫情期间调整招标临时准入的通知”要求,取消办理临时准入,开标前评审专家要结合实际项目进行资格资质审核,投标人接到拟中标通知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正式供方准入执行。

资格查询网站:http://10.76.3.36/GFGL/

(8)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靳梓晖邮箱:********02@qq.com

电 话:***-********手机:136*****677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标签: 产品 甲酸钾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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