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基坑综合治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基坑综合治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基坑综合治水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

1.2.3 工程范围:南越王宫博物馆保护主楼是依托南越国宫署“曲流石渠”遗址而建的遗址展厅。目前,保护主楼土建、机电工程已基本完工。本设计招标是针对“曲流石渠”遗址基坑内综合治水工程进行的专项设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该遗址基坑地面为考古遗址“曲流石渠”,在遗址保护主楼结构设计中因遗址保护需要,没有结构楼面底板;

二、遗址基坑环状支护及防水结构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利用旧有水泥搅拌桩(施工于1997年),其桩顶标高与室外地坪标高等高。

(二)利用旧有水泥搅拌桩(施工于1997年),其桩顶标高与遗址基坑地坪标高等高,后新做混凝土冠梁、衬墙等结构并与其结合形成基坑支护和止水结构。

(三)新建旋挖桩与旋喷桩基坑支护与防水结构;

(四)旧有水泥搅拌桩桩长详见施工图;

三、整体场地遗址回填情况

按照《南越国宫署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南越国宫署遗址保护性展示方案》及工程建设的要求,对遗址场地进行了大面积回填。文物保护回填分为永久回填部分和临时保护回填部分。

四、综合治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文物遗址本体的影响和破坏,在对已建成建筑影响较小的前提下,以堵水为主,结合疏水、降水、排水等辅助综合治水措施,能够满足曲流石渠遗址开挖、保护和展示的需要。设计单位应充分了解、熟悉遗址基坑现场内外文物保护、地质、水文、建筑、结构、场地等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治水勘察和设计。

南越国宫署遗址已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面积约4000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维护工程。

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社[2009]42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7 工程造价限额:人民币500 万元;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级。

1.2.8 招标内容:南越国宫署遗址(曲流石渠)基坑综合治水工程的勘察设计。以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内容为准。

1.2.9 工程施工计划:2012年6月开工,2012年9月竣工。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及②具备文物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及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主体申请人和联合体单位均要求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2年2月 29日至2012年3月1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票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最高限价为 42.3016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4.23016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0.84603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0.634524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42301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如果招标失败,当次不作经济补偿。

工程勘察费用最高限价为6万元。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本招标工程实行设计费用包干制。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本招标工程实行勘察费用包干制。

1.7.4 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统一购买,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到招标代理处拷贝(自备U盘),投标人也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南越王宫博物馆筹建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华乐路青龙新村日升大厦4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

1.11.4 传真号码:***-********

1.11.5 电子邮箱:wilsonhyf@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

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市城乡建委(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

1.14.3 传真号码: ***-********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1.14.5网址:http://www.gzcc.gov.cn




附件:
***************.doc">招标公告.doc

132*****77287.doc">招标文件(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不提供).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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