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天然气利用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受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就其所需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SRZMZFCG-2012-007#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四、采购项目情况:见招标文件(投资额5000万以上)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经营天然气业务、具有天然气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是在开发区注册的、并在中标前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天然气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天然气经营公司;
4、投标人必须具备江西省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天然气利用项目的门站建设和管网铺设的项目核准批文等相关政府支持性批文;
5、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
6、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人才;
7、拥有一定的天然气气源资源优势和应急气源保障,并取得上游气源单位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省网分输站对接的批文等支持性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出售时间: 2012年2月23日-2012年3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出售地址: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中山路1号金洋帆大厦1405号)
标书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费。
联 系 人:刘小芳
咨询电话:****-*******
七、投标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标书前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质审核,合格后方能购买。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有缺项,投标报名人必须单独用文字说明):
1、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拟派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本公告提出的或报名人认为有必 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天然气项目投资合同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江西省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天然气利用项目的门站建设和管网铺设的项目核准批文。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本次公开招标的代理服务费。中标公告七个工作日后,向本公司支付代理费。如中标供应商因投诉而废标,代理费无息退还。
(2)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本公司将不发中标通知书,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0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截止接收时间:2012年0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接收地点: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中山路1号金洋帆大厦1405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小芳
电话:****-*******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03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新市政府对面)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 2012年3月10日下午4点前,向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以转帐形式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进帐单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单位: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 ;
账 号:2001 0308 0000 0067 72 ;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支付凭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予参与招标。
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十二、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2012年3月10日(北京时间)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联系人:刘小芳(招标代理公司)
电话:****-*******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