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路亮化—民主路沿街建筑物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民主路亮化—民主路沿街建筑物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共浏览47次
工程名称: 徐州民主路亮化项目—民主路沿街建筑物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市云龙区民主路沿街
项目批准机关: 徐州市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2/3/5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2/3/5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二楼服务大厅一到二号窗口
联系人: 盛经伟
联系电话: 电话:****-******** 传真:0516-8386169
公告发布日期: 2012/2/23 16:03: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2/2/27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徐州民主路亮化项目-民主路沿街建筑物亮化工程已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民主路沿街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1078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 3月1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三个标段
一标段:广厦公司、天禄大厦等建筑物亮化;
二标段:民主南路66号楼、老东门等建筑物亮化;
三标段:广达大厦、鼓楼医院、徐州市建设局等建筑物亮化;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报三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5)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柒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前进路分理处
账户号:********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2月27日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8、本工程试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2日,请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的业务员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2年3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 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报名处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业务员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以上人员及建造师之间不得相互兼任。上述人员证书如未标明有效期,自证书发证之日起五年内视为有效。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2)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徐分公司总经理参加标前面谈会。
1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a技术标2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建造师答辩2分)
b商务标70分
c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10分
d我市优秀(最佳)企业附加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侍丽华 电话:****-********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
联系人:盛经伟 电话:****-******** 传真:0516-8386169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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