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采购公告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7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 否 | 查看 | 1 |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我市土壤污染普查结果,结合我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详查结果,系统分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和质量改善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措施、风险防控措施、治理修复措施及保护措施,确定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清单,完成《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0年)》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沈阳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及处理处置现状调查,结合我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需要,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需求分析,针对性提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确定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清单,完成《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0)》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分析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面临主要问题,结合国家十四五畜禽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我市畜牧发展需求,设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提出污染防治模式,重点明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规划任务,完成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图形矢量化工作,完成《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0)》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对于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要求;满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相关要求;满足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中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的污染防治规划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相关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应包含:(1)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题研究及规划编制(2021-2030),通过专家评审。(2)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题研究及规划编制(2021-2030),通过专家评审。(3)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题研究及规划编制(2021-2030),通过专家评审。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数量:1个包组。实施时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5月底前通过项目验收;2021年底前,完成规划的发布工作。实施和验收地点:沈阳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应满足(一)中提出的目标和采购需求;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技术评审和项目验收)。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需通过专家技术评审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7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5月29日09:00时起至 2020年06月05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5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3号
项目联 系 人: 刘 工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项目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
********1@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68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5-29
附件: *******bfd7751-5bff" target="_blank">定稿-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