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蛋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剑川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2年剑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投标要求的省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czfcg
*******二、项目名称:剑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年用量,一年按200天计,控制价在每份3元以内(一盒牛奶一个鸡蛋为一份)。
A标段:牛 奶 每天需求12022盒。
B标段:鲜鸡蛋 每天需求12022个。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乳制品及副食品生产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学生奶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
6.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学生专供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7.注册资金:学生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500万元(含)以上。
8.必须提供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质量抽检报告原件。
9.提供前三年的国家或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原件。
鲜鸡蛋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
3、农业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注:报名时须带以上各项资质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带到报名现场预审,符合条件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六、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1.学生奶:学生饮用奶提供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灭菌乳标准》执行GB2519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执行GB19301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牛奶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保质期不少于90天,在包装盒上印制“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并注明“非卖品”字样。牛奶至少提供三种以上口味但不能提供果奶和乳酸饮料,学生饮用奶每盒240ml(含)以上盒装。
2.鸡蛋:要求无公害、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每公斤约14-16个。
3.投标人须无条件更换破损产品。
4.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税收、检验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报名、投标、开标有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23日—2012年2月25日下午5:30以前(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2月23-25日下午5:30以前(北京时间)
(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剑川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金华镇鼎新路(农业银行对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2年3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本次招标A标段和B标段分别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A标段学生奶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B标段鲜鸡蛋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人民币,2012年 3月5日上午9:30以前以电汇方式缴入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剑川支行营业部
账 号: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元珠
办公电话及传真:
****-*******地 址:剑川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金华镇拓新路17号)。
(二)采购人:剑川县教育局
联系人: 杨坤旭
办公电话:
****-******* ****-******* 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