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执法用房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执法用房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执法用房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执法用房设计方案,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发【201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筑规模约为4995m2,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行政办公楼、环境应急中心、机动车尾气检测室、在线监测室、12369联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中心、精密仪器库房等。此项目的设计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3月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宁夏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09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2 月24日至 2012年 3 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宁夏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414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宁东基地宁东镇区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09室
邮 编: 邮 编:750002
联系人:赵工 联 系 人:王工 唐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xyy123@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宁夏银行新华西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7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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