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文诚路江学路口街心花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本市在建项目记录;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需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本工程最低应为 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 1 名);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文诚路江学路口街心花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YZX-SJ-2020-017) 3、预算编号:15-20-5340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本次绿地改造总面积约1433m2,通过改造花坛景观,增植色叶类乔木、开花灌木及四季花卉形成高低层次错落、季相分明的植物景观配置,营造多重景观功能和绿化景观面貌,受益周边居民和游客,并完善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功能,提升我区绿地质量。本项目最高限价82.4412万元。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及应达到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养护期限一年。计划施工日期6月15日-7月29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41300.00元(国库资金:841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10、最高限价:82.441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养护期限一年。 12、项目联系人:蒋磊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网上生成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拟派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名单”打印件原件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18年或19年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保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 - 29 17:00至2020- 06-05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现场验证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20-05 - 29 17: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 06-05 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及验证人员需为投标单位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2020年06月10日13时30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