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雨镇2020年购置门面房扶贫项目需求公示

化雨镇2020年购置门面房扶贫项目需求公示


化雨镇2020年购置门面房扶贫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金乡县化雨镇2020年购置门面房扶贫项目,预算资金261.136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着“资金安全、收益稳定”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购置6间商铺,购房款共计261.1366万元,其中2020年上级资金15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28万元,县级专项资金26万元);收回2018年县级资金3万元;收回2017年上级资金93.1万元(中央扶贫财政资金5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0.9万元,市级专项资金32.2万元);收回2016年上级资金11.0366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3434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资金7.6932万元)。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购置门面房后与开发商签订返租协议,第一期确定返租十年,每年收益为购房款的10%,所获收益用于救助建档立卡贫苦户。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5.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论证意见:
1.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刘朋、杭庆华、王方方。2.论证意见:详见附件(论证会会议意见表)。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6-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化雨镇地址:金乡县化雨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小时联系方式:182*****3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宁任城太白西路148号
联系人:李蕊联系方式:150*****756
发布人: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7时43分49秒********174304_********53.zip" target="_blank">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upload/attach/********174304_********53.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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