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聚丙烯、硫磺生产业务外包服务 招标公告
2020-2022年聚丙烯、硫磺生产业务外包服务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0-2022年聚丙烯、硫磺生产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SH21-FW22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2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和2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由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生产四部管理。聚丙烯库房设有两条FFS全自动包装线,近15000平米封闭仓储库房,东侧为汽车装车平台,南侧为火车装车平台。硫磺回收装置库房设有近3000平米的两层成型造粒与包装机房,有钢带成型机2台,滚桶造粒机1台,包装线2条,近8000平米仓储库棚,分东西两侧汽车装车,南侧火车装车,液硫装车装置一套(2条线)。
招标范围:2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和2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成品库房外包业务,主要为聚丙烯装置包装、仓储、入库、出库、装车(火车、集装箱、散车)、装置加剂等工作;硫磺回收装置有液硫装车,液硫成型、造粒,包装、入库、仓储、出库、装车(火车、集装箱、散车)、装置加剂等工作;以及委托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2项目实施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厂区内。
2.3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⑴硫磺回收装置:液硫装车,液硫成型、造粒,包装、入库、仓储、出库、装车(火车、集装箱、散车)、装置加剂工作;⑵聚丙烯装置:包装、仓储、入库、出库、装车(火车、集装箱、散车)、装置加剂工作。⑶委托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4 估计产量:聚丙烯21万吨/年,固体硫磺10万吨/年,液体硫磺6.5万吨/年。
保底合同价款:为保证服务方人员稳定、减少操作人员流失,当非服务方原因致使当月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70%时,服务方的服务工作量按70%计算。即:聚丙烯12250吨/月、固体硫磺5833吨/月、液体硫磺3792吨/月。停工检修期间服务方的服务工作量按50%计算。即:聚丙烯8750吨/月、固体硫磺4167吨/月、液体硫磺2708吨/月。
2.5本合同为吨单价合同,故不对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做硬性要求,仅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人员配置能否满足本项目需求做评价。
岗位设置如下:
聚丙烯包装库房人员配置:管理人员(白班)、操作工(四班三倒)、入库叉车司机(四班三倒)、库管(四班两倒)、聚丙烯加剂岗(工作需要时到现场)、出库叉车司机(工作需要时到现场)。
硫磺成型包装库房人员配置:管理人员(白班)、操作工(四班三倒)、入库叉车司机(四班三倒)、库管(四班两倒)、出库叉车司机(工作需要时到现场)、地磅岗位(早8点到晚8点)。
装车工人根据现场的包装产品量合理安排人员,保证装车出库工作正常进行。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招标人生产业务需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2.6计划服务期:2020年7月1日24时,委托方、服务方、原服务方三方交接,本合同自交接完成之时生效。本合同服务期:自服务现场交接之日(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2019年12月)须承担过炼油化工生产业务(不包括检维修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服务质量合格。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且质量合格。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有相关规章制度和成熟案例证明材料。
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合格、2017、2018、2019年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5、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2017、2018、2019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
服务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效的项目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合格证,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置费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填写完整的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如所报名项目划分标段,请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处添加所报名标段编号。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在网上解锁,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购置费银行信息(与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信息一致):
①本项目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招标文件购置费,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周艳婷标书费221”;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须汇款附言:“2020周艳婷保证金221”。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9日14时00分,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线上)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方 式:
周锋(****-*******/131*****900) zhouf2010@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提请注意:
此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网站注册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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