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楼工程
建设单位河北金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
工程地点珠江街北、岷山路东侧
建筑面积7743.28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489.8344(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0元 招标文件价格 500元
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2-02-24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03-0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2012-02-24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03-01 17:00:00
地区清河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12-2-24至2012-3-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30534X12001
1、河北金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建设的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楼工程,建筑面积7743.28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范围为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楼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珠江街北、岷山路东侧;工期为33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至 2012年3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
7、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10、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米香玉、吴杰峰、王景琛。
招标代理机构: ( 盖 章 )
联系人: 高建强 李海龙
日期: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