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大楼病床及配套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医院住院大楼病床及配套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泉港医院住院大楼病床及配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医院(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泉港医院住院大楼病床及配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JL********5

二、委托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医院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先生 ****-********

四、采购内容:泉港医院住院大楼病床及配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7.3投标设备具有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证;

7.4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8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供应商。

7.9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本项目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2年03月20日止,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招标文件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8.2 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另备一份于参加开标会议时出示。

8.3 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供应商的投标凭据,一部移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供应商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

8.4 供应商在开标时未提交支付凭据,或投标文件中未随附支付凭据,或供应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支付凭据的,将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若发现供应商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03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2年03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管办开标室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十二、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口头质疑或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西环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西汽车站旁)。

E-mail:qzjlzbdl@167.com

邮 编:762000 电 话:(0595)********170*****878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湖支行 传 真:(0595)********

帐 号:1525 7010 0100 0815 79 联系人:小郭、小张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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