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0123号
采购文件编号:HSYX12Z-1001
2、采购内容及数量:执法记录仪(1028台)
详细设备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3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1年的检测报告原件;
5、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质量检验中心颁发的“认可证”原件;
6、实行许可证制的需提供许可证,属强制认证的需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8、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
四、采购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购买采购文件时交纳)。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3月14日14:30时;地点: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标时间:2012年3月14日14:30时;地点: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鼓楼桥东富邦商住楼7单元3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传 真:****-*******
联 系 人:辛维平 联系电话:****-*******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行 号: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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