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自沿政采〔2012〕10号
项目名称:自贡市沿滩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第二次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15:00
开标地点: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一、采购项目: 自贡市沿滩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
二、投标须知
(一)“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系指自贡市沿滩区国土资源局。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 间:2012年2月27日9:00至2012年3月1日12:00时正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售)。
2、发售单位: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售地点:自贡市沿滩区政务服务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得转让;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因投标发生的任何费用。
4、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其中:(1)—(5)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年检合格。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年检合格。
(4)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加盖有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曾彬 联系电话*******。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时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10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本次招标结束后当场予以无息退还。
5、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开标谈判会上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开标时间:2012年3月1日15:00。
(五)开标地点: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自贡市沿滩区总工会底楼)。
(六)评标内容:
谈判小组就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资质、经营业绩、竣工时间及地点、产品价格、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内容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七)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用文件袋密封好;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基本资料:
①投标文件目录;
②投标函;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公司地点及业务辐射范围、技术力量、业绩、荣誉、诚信等;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年检合格;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年检合格;
⑦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加盖有投标单位公章)。
开标时,④-⑧(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必须带原件备查
(2)服务承诺书。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作出的服务承诺,且要求必须是切实可行的,如作出虚假承诺,一经核实,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一)。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验收费、资金利息、风险金及各种税费等与实施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主报价。
(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人简要介绍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
3、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谈判,统一有关要求。
4、谈判小组分别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
5、公布中标候选人。
(八)评标方法、中标人的确定
1、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以100分为基数,其中报价部分占40%、技术及服务部分占30%,商务部分占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在工程服务符合采购质量、服务及采购预算价等前提下,按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若无投诉和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投诉和质疑,并查明属实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两个中标候选人都被投诉和质疑,都查明属实的,则取消本次采购结果。
(九)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质量、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按行业规定执行。
2、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关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的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必须一次性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
(2)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完工后应报请采购人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同。该验收合同作为合同款支付的依据之一。
3、售后服务:
(1)在履约完成后一年内,采购人若有对本项目的调整、补充等服务需要,中标人应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2)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自完工验收后,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标志牌质量问题的修缮。
(3)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并以书面形式放入投标文件中。
(十一)竣工日期: 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分别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1、除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外的所有成果资料必须在30天内完成提交。
2、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必须在60天内完成提交。
(十二)中标通知:在开标7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
(2)低价风险保证金。以采购预算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中标价低于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还需交纳低价风险保证金(按中标价与基准值差额的2倍计算)。
(3)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纳。开户行:自贡市商业银行沿滩支行,户名:沿滩区财政局,帐号:****************。
(4)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十四)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备案。
(十五)付款方式:
货款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付款:在乙方提供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票据凭证以及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二次付款:在项目通过市级初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初验有关依据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三次付款:在项目通过了省级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验收有关依据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四次付款:在该项工作全部结束后,凭采购人签字认可的《验收结算书》,付清剩余的合同金额的10%,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
以上所有款项均不计息。
自贡市沿滩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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