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LNZC2011-0341)食品检测设备采购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食品检测设备采购(编号:LNZC2011-034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编号
分包产品名称

1
食品检测设备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取得“计量许可证”和检测合格报告,提供许可证和报告的复印件;

“现场快速检测箱”取得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提供报告的复印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本企业生产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授权书和承诺书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3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03-05 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 系 人: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审计处,方德利,办公电话:********-****;手机:138*****380

联系电话: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李士宏(技术负责),办公电话:********-****;手机:137*****161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

项目联系人:许胜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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