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风干燥箱、微波治疗仪、听力筛查仪、身高体重智能仪招标公告
鼓风干燥箱、微波治疗仪、听力筛查仪、身高体重智能仪招标公告
【定期询价】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上犹年鉴》(2009-2010)出版印刷、办公设备、LED电子显示屏、妇科诊查床、微量泵、鼓风干燥箱、微波治疗仪、听力筛查仪、身高体重智能仪项目(招标编号:GZJD2012-SY-D007)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现就《上犹年鉴》(2009-2010)出版印刷、办公设备、LED电子显示屏、妇科诊查床、微量泵、鼓风干燥箱、微波治疗仪、听力筛查仪、身高体重智能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GZJD2012-SY-D007
(二)采购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的购买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2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购买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上犹县胜利南路6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二楼)标书工本费1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2012年 3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上犹县胜利南路6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每品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以现金打包方式: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成交者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
5、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6、交货地点和时间: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县财政局一次性付清货款。
9、投标文件包括: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身份证、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无效处理)。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每品目正本1本,副本2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不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2、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犹县胜利南路6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二楼
联系人:卢经理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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