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小学综合楼(初中部学生食堂和女生宿舍)招标公告
望京小学综合楼(初中部学生食堂和女生宿舍)招标公告
平昌县望京小学综合楼(初中部学生食堂和女生宿舍)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平昌县望京小学 |
项目名称 | 平昌县望京小学综合楼(初中部学生食堂和女生宿舍) |
建设地点 | 平昌县望京小学初中部校园内 |
实施时间 | 2012年3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校安工程省财政补助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平昌县望京小学综合楼(初中部学生食堂和女生宿舍建设)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近三年内类似施工业绩至少有2个(含2个)以上;(3)比选申请人拟派住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与参选承诺一致。施工期间,按相关规定押证施工;(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5)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应将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回单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2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3月01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平昌县望京小学
开户银行:平昌县望京乡信用社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3月02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平昌县政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平昌县望京小学
地 址:平昌县望京乡在街378号
邮 编:636460
联 系 人:杨崇湘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2年02月27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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