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Ⅱ标段(先建一路段~坛西立交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Ⅱ标段(先建一路段~坛西立交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Ⅱ标段(先建一路段~坛西立交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2-ZB01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Ⅱ标段(先建一路段~坛西立交段)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以岚综实经发【2011】232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BT模式建设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Ⅱ标段(先建一路段~坛西立交段),道路全长约2.396公里,本道路分为北线和南线进行设计,北线起点桩号NK4+092,终点桩号NK6+495.687,南线起点桩号SK4+092,终点桩号SK6+496.414。金井湾大道道路标准横断面红线宽度80米。工程造价约56350.1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涵洞通道工程、隧道工程(含土建工程、通风工程、消防给水、管理用房、供电与照明、通信与监控)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电信、道路照明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全过程、工程保修期,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计算,即939.72万元。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2.7.3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具有高级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2 月 27 日至2012年 3 月 2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内二层(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 4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但潜在投标人须登记联系方式,以便通知领取补充材料。

5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3 月 22 日9:30时之前确保提交到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3 月 22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应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 邮编: 350400 ;

电话: 游工 ;

联系人: 136*****2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邮编: 350003 ;

电话: ****-********137*****453传真: ****-********

联系人: 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Ⅱ标段(先建一路段~坛西立交段)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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