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省人民医院东病区医技综合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承包

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 荔发改函[2009]160号、穗规地证[2009]149号 批准, 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现对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

四、项目概况: 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22655.8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75039.31平方米。地上塔楼24~31层,地下一层,局部二层。基坑面积和周长详见基坑设计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规模: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22655.8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75039.31平方米。地上塔楼24~31层,地下一层,局部二层。基坑面积和周长详见基坑设计图。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②支护结构沉降观测; ③基坑周边建筑物、地面沉降、地下管线监测的沉降监测;④支护结构的侧向变形(测斜);⑤土体的侧向变形(测斜); ⑥地下水位观测;⑦锚索应力监测。具体的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清单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实施监测工作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服务周期:监测服务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基坑回填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预计发包价:*******.0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6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单位需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及测量业务,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可查询到。

4、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或岩土工程高级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或测量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主要的监测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职称和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建筑变形测量上岗证,并具有3年以上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6、主要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监测范围和精度要求,并定期经具备CMA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实施检定或标定。

7、投标人自2008年1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包含本公告第五点所述招标内容至少一项的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监测报告、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3、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2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7">15、关于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8">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一 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22月27日


附件一:

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广州市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一月
********1">资格审查文件条款

********2">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8">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9">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二: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企业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及证书有效期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原件备查

9

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

原件备查

10

主要的监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和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建筑变形测量上岗证

原件备查

11

主要监测仪器、设备定期经具备CMA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实施检定或标定证书

原件备查

12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项目名称以及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服务合同

原件备查

监测报告

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4

招标公告第11、12、13、14点承诺书

原件

15

财务状况资料

原件备查

择优

资料

16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证、简历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

资料

17

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设备资料

原件备查

择优

资料

18

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择优

资料

19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项目名称以及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服务合同

原件备查

择优

资料

监测报告

原件备查

择优

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9及15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 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8、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9、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包含本公告第五点所述对应监测内容至少一项的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监测报告、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设备资料需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全站仪、电子水准仪、测斜仪、读数仪应提供检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附件三:

********5">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四:

择优项目表

项目名称:

项目

基础分

分项内容

评分标准

总计

单项

企业业绩(35%)

35

30

2008年11月以来在广州地区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每一项得3分,最多得30分;

5

在广州地区正在实施类似项目业绩

每一项得1分,满分得5分,没有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40%)

40

15

组织机构人员

1、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合理(8人或以上),均有变形测量上岗证,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 ~4分;组织机构人员设置较合理(5~7人)且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 ~2分,组织机构人员(5人以下)设置不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 ~0分;

2、组织机构人员均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

3、组织机构人员中配备有测量、岩土、结构等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含)时得5分, 2~4人时得2分;

4、本项满分得15分。

15

项目负责人

1、具有岩土或测量工程师高级职称得5分,或具有岩土或测量工程师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得2分;满分得7分;

2、2008年11月以来在广州地区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一项得2分,满分得8分。

10

技术负责人

1、具有岩土或测量工程师高级职称得3分,或具有岩土或测量工程师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得1分;满分得4分;

2、2008年11月以来在广州地区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一项得2分,满分得6分。

设备配套*

8

8

监测设备配套情况

拟投入的监测设备完全满足本工程监测任务需要的得8分;基本满足得5分,不满足得0分。

财务状况,缴税情况

7

7

财务状况,缴税情况

经营状况好,无欠税漏税得7~5分;经营状况一般,无欠税漏税得4~2分;经营状况一般,有欠税漏税得1~0分。

管理服务水平

10

10

管理服务水平

企业业绩资信好、通过“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社会评价高,无不良行为得10~6分;企业业绩资信一般、获得过荣誉称号、社会评价一般,无不良行为得5~2分;企业业绩资信差、社会评价差,有不良行为得1~0分。

注:

1、人员资料需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证、简历;

2、*设备配套:同时具有0.5S级全站仪(1套)、电子水准仪(2套)、测斜仪(2套)、应力监测读数仪(1套)、应力和变形远程自动化监测设备(1套)为完全满足;同时具有0.5S级全站仪(1套)、电子水准仪(1套)、测斜仪(1套)、应力监测读数仪(1套)、为基本满足,其他情况为不满足。设备资料需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全站仪、电子水准仪、测斜仪、读数仪应提供检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和缴税情况的评价标准,应以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缴税情况为依据。

4、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包含本公告第五点所述对应标段每项检测内容至少一项的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监测报告,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管理服务水平方面的评价,应以企业业绩资信、所获荣誉、不良行为、实施过程情况等方面的记录作为对比和评价的依据,社会评价以服务单位评价证明材料为准。

6、择优资料均以书面资料为准,需核查原件,否则视作无效。




附件:
招标申请资料的函.pdf

招标申请表.pdf

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pdf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pdf

资金情况说明.pdf

委托书.pdf

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2012.2.9).doc

资格审查文件.doc

西湾路地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基坑监测招标文件(2012.2.9).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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