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镇塔光村西环路拆迁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金峰镇塔光村西环路拆迁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西环路拆迁安置房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JJX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西环路拆迁安置房工程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基[2011]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7386.9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0层、建筑总高度32.75米、建筑占地面积655.9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厦门市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还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福州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2 月 28 日至2012年 3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3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长乐市建设路20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邮编: 350211 ;
电 话: 139*****989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邮编:35000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吴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长乐市金峰镇塔光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长乐市金峰信用社;
帐 号:****************022453 。
注明用途:金峰镇塔光村拆迁安置房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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