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眉大道改造工程(北侧)招标公告
秀眉大道改造工程(北侧)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台建施招(2012)第 2 号
1、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台江县秀眉大道改造工程(北侧),已由台江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台江县秀眉大道。
2.2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道路总长2.238公里,总面积58140平方米。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县级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 3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 3 月,工期: 36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年 2 月 28 日至2012年 3 月 5 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2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向招标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凯里: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
6.3现场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交易员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且须提供未承接项目工程或者承接的项目工程主体已完工承诺书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书必须经过密封后2012年 3 月 6 上午9: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台江县秀眉大道改造工程(北侧)"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另交纳信息费100.00元。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本工程资审方式为:资格预审。
招标人: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江 联系人:黄培河
联系电话:138*****111 联系电话:****-******* 189*****777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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