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察雅县吉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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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察雅县吉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地区察雅县吉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雅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察雅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昌都地区察雅县吉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XZZB-JF-CDCYGQ120202
2.3 建设地点:位于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吉塘镇
2.4 工程规模:工程等级为V等小(2)型,主、次要建筑物为5级,灌溉面积4022.7亩,新建取水口3座,渠道16.9公里,其中:干渠长6.67公里,支渠长1.6公里,田间渠长7.50公里,退水渠长1.13公里;输水管网长5.07公里,水塘(防渗)3座,新建各类配套渠系建筑物59座(处),其中:涵洞4座、渡槽2座、消力池4座、分水闸34座、闸阀井15处等配套设施。
2.5 工期:24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内容。
3.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已注册在本投标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承建过 1 个类似高原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至少完成过 1 个高原类似项目工程;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6)投标企业须经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区水利厅建管处备案审查通过,区内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区外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7)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 28日至2012年 3月5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西藏京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昌都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区外投标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区内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区外企业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三年(2008-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8)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人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第(1)至(2)项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3月19日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察雅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京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察雅县城区 地 址:西藏昌都地区邦达路邦达街27 号(地区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 田翠平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158*****887 电 话:****-*******、158*****131
西藏京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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