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二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二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巩义市污水处理二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巩义市污水处理二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巩义市兴华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孝义街道办小沟村白沙滩
2.2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污水3万吨
2.3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地方配套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3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并具有熟练的从业经验;
3.3 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同类的施工工程;
3.4 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 报名须提供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同类工程合同至少一份(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注:投标可自主参加报名,当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5.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 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份,凭完整无损图纸退还押金(无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兴华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223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方女士
电 话:189*****570
传 真:0371-********
2012年2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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