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村道路工程答疑文件

河西村道路工程答疑文件

致各供应商: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石政办发【2020】3号文,废止《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企业社会信用评级标准(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40号),故本项目无需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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