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公告

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公告

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安建工长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根据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安建工长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安建工长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共同建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资源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的对象是指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从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的单位。
二、报名条件
依法设立,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执业行为,无投诉和不良记录,且未受到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处罚;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业务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各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造价咨询单位报名条件
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报名单位在陕西省以外的,必须在陕西省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在陕西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地,可支持1小时响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二)招标代理单位报名条件
须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报名单位在陕西省以外的,必须在陕西省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在陕西省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地,可支持1小时响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17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民航大厦七层。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①报名登记表;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③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书面说明,包括人员构成及主要执业人员履历表、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资质状况、执业业绩(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等;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注册于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⑥报名单位须在“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提供本单位2012年2月1日之后在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注册备案的网上截图)。
2、申请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有关资料胶装成册,以便存档。

四、公告发布地址
本公告在三秦都市报及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站同时发布刊登。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评审程序进行。
六、公布方式
我公司对进入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预选库的代理机构在材料递交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被选定进入我公司招标代理预选库的单位。
七、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项目代理单位选用方式
我公司对进入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预选库的代理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公司采取从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预选库随机抽取方式选取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项目的代理单位,对抽中拒不提供代理服务或服务不能满足我公司要求的代理单位,其入库资格将予以取消,后期不予录用。
八、 联 系 人:刘 瑾 联系电话:(029)********
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西安建工长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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