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乐乡大舞台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松滋市乐乡大舞台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松财采计【2020】374号文件的批复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松滋市群众艺术馆的委托,就松滋市乐乡大舞台文化长廊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MDCG-2020-054。
2、项目名称:松滋市乐乡大舞台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3、项目资金:450556元(超过此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4、采购内容:松滋市乐乡大舞台文化长廊的文化宣传展板灯箱、楹联、乐乡大舞台文化墙浮雕、乐乡大舞台升旗台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设计、安装和施工、各类材料设施等物品的采购。
5、服务期: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
6、服务地点:松滋市乐乡大舞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3、供应商需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供应商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本磋商文件,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携带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滋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135*****87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政民 联系电话:13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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