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单位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采计备[2020]267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鸿晟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首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HSY-********FW;
二、项目名称: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单位;
三、采购内容:
1、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跨官田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跨民建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四、项目预算金额:60.00万元;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银行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项目)至少一个类似垸内水系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3、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并加盖印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携带以上磋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20年06月01日起至 2020年06月05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在湖北鸿晟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5A栋3008室)报名,并同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为2020年06月11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5A栋3006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林俊
电 话:159*****6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鸿晟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艳
电 话:133*****159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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