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华镇汤郎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翠华镇汤郎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兴隆村土地整治项目、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汤郎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兴隆村土地整治项目、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汤郎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等2个项目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2011〕242号”文立项,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昆明市禄劝县翠华镇兴隆村、汤郎箐及大水井村;
2.建设规模:兴隆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27.52公顷,工程施工费约761万元,汤郎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98.52公顷,工程施工费约526万元;
3.招标范围:每个项目各分两个标段,包括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工程;
4.工期:100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之一,近三年必须有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注:报名须法人到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投标人,投标人只能对两个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白龙路98号理工大学(新迎校区)专家楼宾馆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禄劝县城烟草路沿长线国土路
联 系 人:杨富春 138*****0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系电话:0871-******* 联系人:张正举 13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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