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洁化服务(ZY20-XJX03-FW041-00)招标公告
2020年清洁化服务(ZY20-XJX03-FW041-00)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2020年吐哈钻井公司西南区域清洁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0-XJX03-FW041-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 对全井水基泥浆段的钻井固体废物实时收集、压滤和固化处理;油基钻屑的减量化分离处理及收集、装袋、装车、完井后清理罐底泥沙.
标段划分:划分为7个标段
标段1:长宁宁216区块,预计金额425万元
标段2:长宁宁209区块,预计金额425万元
标段3:长宁22区块,预计金额425万元
标段4:永川黄204区块,预计金额440万元
标段5:永川黄205区块,预计金额440万元
标段6:永川黄206区块,预计金额440万元
标段7:永川黄207区块,预计金额440万元
(2)服务地点或区域(施工地点):西南区域
(3)项目预计金额:3035万元(含税)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要求:
2.1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等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2.2严格执行环境质量相关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声学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2.3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2.4加强钻井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要求由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分别在钻井工程前后及不同工况施工过程中(钻井、压裂等)对井场及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及噪声环境等环境因子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5施工完成后应对清水边沟等进行清理疏通,并对方井、围堰和井场进行清理。确保沟渠排水通畅,井场及周边不得出现遗留废水、废油料、油泥、废渣、废泥浆和被污染的土壤等污染物。完工后井场恢复验收按《陆上钻井作业环境保护推荐作法》(SY/T6629-2005)要求执行
2.6质量要求:乙方进行水基和油基钻屑现场减量化处理后含水、含油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规定标准,含水和含油率达到业主方规定要求,装包储存,不得出现油渗出和滴漏现象,现场处理作业满足环保要求;甩干机、压滤机处理后的液体经高速离心机分离(额定转速2300转/分钟、额定处理量60m3/小时),液相暂存储液罐,固相装包;乙方对提供施工服务所提供的设施和设备等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并对其质量负责。
2.7人员要求: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HSE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HSE监督检查,乙方人员严禁用水冲洗岩屑、设备。乙方所属人员造成的一切HSE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其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并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同时持有有效的HSE证、井控证、硫化氢证和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证。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实力的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资格;
3. 取得当地政府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
4.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供应商,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4.1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
5.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即:2020年05月31日08:00:00至2020年06月07日23:59:59 (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按电子招标系统设定金额缴纳(注:除项目终止外,其它情况概不退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仅支持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交纳标书费时,必须在交款凭据“用途”一栏内备注内容:“20-BX03-FW041-xx”(xx代表标段号,如标段一就写01)。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标书费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开票联系人:马纯梅;联系电话:****-*******。
备注: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1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
4.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开户账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
4.5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应于2020年06月24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应确保纸质文本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否则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应于2020年06月24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采用邮寄送达的,请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存储有商务、技术和价格文件的U盘一并密封邮寄。按如下地址邮寄: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604办公室,收件人:郝之明。联系方式:****-*******。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171*****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0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包,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投标企业需同步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七、中标
7.1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7.2投标人中标后代理费收取:以项目立项金额为准,由中标人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附表: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说 明 | |
A<100 | 1.50% | 1.50% | 1.00% | 以每个标包(标段)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服务费(表中以上、以下包含本数)。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
100<A<500 | 1.10% | 0.80% | 0.70% | ||
500<A<1000 | 0.80% | 0.45% | 0.55% | ||
1000<A<5000 | 0.50% | 0.25% | 0.35% | ||
5000<A<10000 | 0.25% | 0.10% | 0.20% | ||
10000<A<100000 | 0.05% | 0.05% | 0.05% | ||
*******<A | 0.01% | 0.01% | 0.01% |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备注留言或用途中请注明20-ZX03-FW041-xx(xx代表标段号,如标段一就写01)】 | |||||
收款人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
收款人帐号: | 8810 2000 0266 0000 0061 | ||||
开户行名称: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钻支行 | ||||
行号: | ********0049 | ||||
联系人: | 刘春 电话:****-******* 物资采购中心405办公室 | ||||
代理费的收取流程 | 1.严格按照公告指定的汇款信息通过企业网银汇入指定的账号,汇款方的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接收个人账户汇款); 2.汇款时必须在“用途”栏内备注“20-ZX03-FW041-xx”((xx代表标段号,如标段一就写01),每个项目服务费必须一次性交款,不得分为多笔交款;多个项目分项目交纳,不得多个项目并笔交纳。 3.服务费收取方式:一单一采项目,全额由中标人缴纳,若中标人数不止1家,由中标人平摊或按照中标金额等比例承担;定商定价(框架)采购项目,根据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金额,逐次收取服务费。服务费到账后,中标人可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交纳费用的单位请带缴款凭据(纸质版)到财务科换取发票; 5.未及时缴纳的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
八、招标人及机构信息
招标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李瑾 电话:****-*******
用户单位:西部钻探吐哈钻井公司
联系人:孙金均 电话:********16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郝之明 电 话: ****-******* 邮箱:********4@qq.com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注: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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