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院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华东医院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6月1日
项目编号:********
1.华东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货物名称 | 数量 | |
1、 | 医用控温仪系统 | 1台 |
2、 | 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 | 1台 |
3、 | 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 1台 |
4、 | 输液工作站 | 1套 |
本项目以包件为单位,供应商可以对任意包件作报价响应。
2.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查看询价通知书并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4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报价产品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可能有的注册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3)如报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7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报价产品的许可证复印件);
(4)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8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报价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境内投标人须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记录的结果,截图并盖章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参加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以及代理机构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邮购时应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给代理机构的联系人;也可登录代理机构的官方平台(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登记供应商信息并提交资料。
5.询价通知书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询价通知书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或发送电子版文件。
6.所有响应文件都应于2020年6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二会议室(1902-1室)。
采购人: 华东医院
详细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221号
联系人: 钟建平
电话: ***-********
传真: ***-********
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 200040
联系人: 徐晨秋、蔡洁琼
电话: ***-********×119、159
传真: ***-********×119
开户行: 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
户名: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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