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用品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海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用品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海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用品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海原县统计局)委托,(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BY(ZC)-2020-028号,海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用品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计划编号:/

二、项目编号:BY(ZC)-2020-028号

三、项目名称:海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用品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元)

供货期限

1

采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证用包和笔记本各1800个。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合同约定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注: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责任)。

八、获取响应文件时间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方式: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0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时代万象商业广场D段综合楼2层02)领取,并提交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文件、无不良行为记录、《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

九、询价文件售价:0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6月5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至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时代万象商业广场D段综合楼2层0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测量体温和消毒。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6月5日15:00分 (北京时间) 在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时代万象商业广场D段综合楼2层02)准时开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询价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三、公告期限: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

十四、采购人:海原县统计局
地址:海原县

联系人:虎正国

联系电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时代万象商业广场D段综合楼2层02

联 系 人:唐佳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品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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