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塔乡大坪村公墓建设招标公告
茅塔乡大坪村公墓建设招标公告
茅塔乡大坪村公墓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MJGPC*******号要求,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茅塔乡大坪村公墓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茅塔乡大坪村公墓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BHS-GC-2020-001;
3.采购预算:168.02万元,采购预算即为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无效;
4.施工内容:土方工程、毛石挡土墙、公墓墓穴、排水沟、台阶等,详细施工项目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
6.工 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htm?ch=ww.wap.chain.baike">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htm?ch=ww.wap.chain.baike">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0-12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和项目班子成员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人员名字需自行标记出来,否则视为无效)和本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10-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提供“企业详情”及“企业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1.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由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获取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路九龙太阳城七单元1601室)逾期概不受理;
4.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15时00分;
2.谈判时间:2019年6月4日15时00分;
3.谈判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开标室(十堰市北京路九龙太阳城七单元1601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清风
联系电话:139*****726
地 址:十堰市茅塔乡廖家村4组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186*****800
地 址:十堰市北京路九龙太阳城七单元1601室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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