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我院因工作需求,现需采购部分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控制价:25000元。
三、送货地址
国家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驿峰西路989号)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四、八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六、设备参数及数量要求
设备名称 | 设备品牌 | 设备参数 | 设备数量 |
代表机 | 哈宇 | HB-171B | 1 |
主席机 | 哈宇 | HB-171A | 1 |
会议主机 | 哈宇 | HB-1700 | 1 |
手持无线话筒 | 哈宇 | HB-1002 | 1 |
无线话筒主机 | 哈宇 | HB-1002 | 1 |
数字音频处理系统 | 哈宇 | HB-901 | 1 |
全频音箱 | 哈宇 | PS-10 | 1 |
功放 | 哈宇 | XI-2400 | 1 |
一公一母电缆线 | 哈宇 | 与原设备兼容 | 1 |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招标文件第六条设备参数及数量要求对乙方提供的语音设备进行验收;
2、中标人在提供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
3、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
4、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在将会议系统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通知招标人进行验收,通过招标人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单位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项目验收通过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注: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八、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3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林雨晨联系电话:****-********
3、监督电话:****-********?联系人:吴依涵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附件:********092738_0912.xlsx" target="_blank">报价单.xls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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