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都大道延伸整治(水碾河路南片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蜀都大道延伸整治(水碾河路南片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蜀都大道延伸整治(水碾河路南片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蜀都大道延伸整治(水碾河路南片区)工程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招【20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水碾河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自筹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锦江区水碾河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蜀都大道延伸线。
2.2 建设规模:详见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蜀都大道延伸整治(水碾河路南片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装饰、强电、弱电、幕墙(含雨蓬、采光棚)施工、钢结构施工、已列明作法的装修、店招等工程、建筑立面夜景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不少于 12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和单项合同不低于300万元的照明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中应至少提供1个四川省内不低于 1200 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业绩和不低于300万元的照明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装修装饰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外立面装修装饰工程);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个人担任项目经理单个合同装饰工程造价 1200 万及以上2个业绩。以上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同类职务。
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指2009年以来,下同)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仅3.1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1 日至2012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的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各投标人凭投标人的“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时间内在成都市交易中心1区二楼从交易中心局域网或者通过互联网登陆交易中心网络系统(www.cdcin.com/jyz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格式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宇工:***-********。)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补遗、答疑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 3 月23 日10:00,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锦江区水碾河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水碾河路37号
邮 编: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邮 编: 610041
联系人: 刘先生、王小姐
电 话: ***-********-****
传 真: 028-85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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