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购买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 购买劳务服务 (项目编号:JZD-TJ20-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委托,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购买劳务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购买劳务服务 2.项目编号:JZD-TJ20-04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购买劳务服务
三、项目预算 180.588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业务,且在有效期内。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至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02到 2020-06-0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未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12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12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史红雨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津团公路东侧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谢苗苗:156*****12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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