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82-202005-304003-0022
项目名称:连州市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中心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中心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区域医疗机构购买医学检验服务及病理诊断服务。
1.项目正式运行:经双方确认之日起3年(36个月);
2.项目预算:8600万元/年,三年总预算共258,000,000.00元。其中购买医学检验服务:8380万元/年,病理诊断类:220万元/年(本预算为估算值,按采购人所属医疗机构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结算);
3.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服务费用,已包括中标方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设备、技术服务平台、标本冷链运输硬软件投入折旧费及人员费用、水电费用、场地租金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
(二)性质及要求:
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项目,不允许拆分、分包(外送检验标本除外),货物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报价超出三年总预算的,不符合用户需求书中要求及低于让利率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拆分转包(外送检验标本除外)。
3.本项目中标人在提供检测服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采购人所属设备。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0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020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要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个,且包含牵头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栏目
方式: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需要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期间网上报名参加本项目。并在开标当天凭网上打印的报名确认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和授权人委托书(如联合体投标还需要提供联合体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提前到开标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不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一室(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本项目实行电子报名电子投标,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栏目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注:1)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
2)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4)本项目除了需要在系统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外,还需要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如果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连州市洋湄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国京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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