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交易公告]扶余市五家站镇许林村新建日光温室及冷棚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交易公告]扶余市五家站镇许林村新建日光温室及冷棚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扶余市五家站镇许林村新建日光温室及冷棚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扶余市五家站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扶余市五家站镇许林村新建日光温室及冷棚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FYKTZB-2020-12;
2.2招标范围:新建日光温室6栋,每栋建筑面积700㎡,总建筑面积为4200㎡,日光温室配套卷帘机6台。升级改造10栋蔬菜大棚,每栋建筑面积1500㎡,改造面积15000㎡,更换棚膜,加铺轻质超薄保温被,棚内增设两排钢柱支撑,配套卷帘机60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采购预算额:193.9272万元,已落实;
2.4 项目地点:扶余市五家站镇许林村(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5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28日,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一项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允许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入吉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8]12号)。
3.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投标人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13根据往年扶贫项目大棚种植情况分析,现存在个别大棚有未及时发包成功的情况,考虑到扶贫项目实施延续性,避免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资金不能如期到位。经招标方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若无他人种植本次新建大棚,则将本次新建大棚的种植权给予承包人,由承包人自行种植或发包给他人种植,坚决不允许出现贫困户扶贫资金建立项目断档的情况,必须保证如期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按照扶贫项目相关要求,种植承包年限与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6月1日08时30分至2020年6月5日16时00分,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四开标室(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五家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扶余市五家站镇联系人:付先生电 话:138*****085
招标代理机构:扶余市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扶余市福地华庭小区18#楼东侧二楼 邮 编:131200
联系人:李女士 徐先生电 话: 159*****945 159*****290
监管部门: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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