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锐器盒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锐器盒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锐器盒采购项目
二、供货期限:1年(按院方需求分批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知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向采购单位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当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时,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不再做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制作要求:(按照院方需求样版制作)
(1)锐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锐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锐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2)锐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锐器盒。
(3)锐器盒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等。
(4)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报告。
六、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提交报价单无效,报价单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密封包装。报价单价合计金额最低为我院锐器盒供应商。
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下午5时止。提交资料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提交资料截止日期:2020年6月5日下午5时前。
七、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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