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干镇新寨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一、二期变更招标公告
董干镇新寨村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一、二期变更招标公告
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项目一、二期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文山州(市)麻栗坡县(市)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项目一、二期项目已由 文山州国土资源局以文国土资发【2011】4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麻栗坡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
规 模:项目建设规模为291.4公顷、228.36公顷,总投资为2070.59万元(一期1070.71万元、二期999.88万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及施工图所示、招标文件及补遗内容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现行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及云南省相关土地开发整理规定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序号 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1 一期 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项目一期
土地平整土方量237726.04立方米;土地翻耕50.19公倾。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路侧沟总长15966.5米;农桥2座;管涵(DN400)27座。圆形混凝土水池52座。田间道路工程共规划改扩建田间道14条,总长7803.8米;新建田间道6条,总长3743.80米;新建生产路4条,总长4418.90米 150日历天
2 二期 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项目二期 土地平整土方量383204.20立方米;土地翻耕24.27公倾。农田水利工程规划改建农沟总长455.8米;路侧沟总长1804.90米;农桥1座;管涵(DN400)42座(其中1型管涵36座‖型管涵6座)。圆形混凝土水池43座,(其中:100M3混凝土水池39座;200M3混凝土水池39座)。田间道路工程共规划改扩建田间道4条,总长4015.6米;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533.50米;改扩建生产路7条,总长6213.50米,新建生产路8条,总长6961.30米 15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11个项目中的两个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受理。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文件无效。
3.6 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约2%(取整数)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10%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以上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4.3 工程预付款: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
4.4 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拨付所完成工程总量70%的进度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含10%的预付款),发包方暂停付款。
4.5 若不按期完工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4.6 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相应处罚罚款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同时承包人都应接受发包人的罚款处罚。即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罚款处罚伍仟元人民币。
4.7 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处罚。
4.8 在合同签定前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可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4.9 一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同时投两个项目的申请人应按不同的人员、设备组成进行组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6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东方路小门街老干部活动中心五楼(原老建委院内)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东方路小门街老干部活动中心五楼(原老建委院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麻栗坡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麻栗坡县回迁楼十楼
联 系 人:张子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东方路小门街老干部活动中心五楼(原老建委院内)
联 系 人:严光忠 电 话:150*****466 ****-*******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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