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乙烷制乙烯污水处理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庆乙烷制乙烯污水处理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污水处理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868LHIC-S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场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由中国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内。项目采用长庆油田天然气中回收的乙烷,通过裂解生产乙烯产品,进而生产聚乙烯产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包含四套工艺装置,分别为 80 万吨/年乙烯装置、40 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40 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和配套丁烯-1 装置,配套建设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以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等设施。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各装置排放废水,主要包括乙烯装置稀释蒸汽排污、废碱生化处理后排污和超压蒸汽罐凝液,HDPE 装置的切粒排水和 FDPE 装置的树脂水罐排水。含盐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是循环水场排污水和除盐水站反渗透置排水。
根据可研报告、国家石化产业相关政策以及当地环境规划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场处置后全部回用,浓盐水蒸发结晶处置。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内。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整个污水处理场界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跟工程相关的HSE管理、质量管理、单机试车、设计变更施工、三查四定整改、配合联动试车、保运、质保期的维修整改等工作。
(2)各专业施工图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3)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安装工程除完成安装工作外,及部分材料供应(详见附件)。
上述内容施工说明如下:
(1)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场区内施工和临设场地平整并将多余土方清理至业主指定位置;
(2)承包人负责与施工相关的HSE措施的落实并承担业主或监理的考核罚款;
(3)承包人负责因施工损坏的地面、沟道、绿化等设施的恢复;负责场区内大件运输道路及场地的平整。
(4)承包人负责污水场界区范围内相关设计变更施工内容及“三查四定”阶段提出的与改造相关的整改施工内容;
(5)承包人负责界区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新建钢结构防火性能检测、阴极保护检测等建筑安装工程专业检测并承担相关检测费用。配合建设单位消防验收。
(6)承包人需与合格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合同执行前须发包人审核并备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专家论证。
(7)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发包人及业主在进行抽检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投标人承担本次检测费用及后续由此产生的扩检费用;投标人焊接合格率未达到质量指标要求,投标人承担后续扩探费及修复后二次检测费用,由此耽误的施工进度投标人自费赶上。
(8)承包人负责配合业主和发包人在联合试运转、培菌调试及开车期间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和设计问题整改直至质保期届满;
(9)承包人负责自费提供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的安全、环保等措施并实施;组织、布置、隔离的施工设施,包括办公室、工作间、仓库、预制场、露天存储区、通道、其他相关的施工设施等。并且当不再需要时,拆除它们并清理和恢复到原始条件;在露天存储区内修建封闭式小型仓库一座,用于存放机柜,仪表,备品配件等精贵物品,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10)招标人所供设备、材料由中标人负责卸车、二次场内倒运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1)承包人负责落实特殊设备和仪表的安全监督检验,包括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殊设备和设施使用前的报检;对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仪表使用前的报检;对阀门,计量器具及环境监测仪表的检验或标定;对配电系统上电之前的各项检测试验;负责管道或设备的吹扫试压等;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
(12)冬季、雨季施工措施费、人员调遣,大型吊车机具进出场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3)承包人负责本工程质保期内的回访保修工作。
(14)标识标牌按照业主要求制作和安装。
(15)如果发包人要求设备供应商到现场组装撬装设备时,承包人为设备供应商提供电源及配电箱到设备附近(20米内),电源免费提供。设备组装好后,承包人负责整体吊装就位或分段吊装就位。非发包人要求设备供应商现场组装的设备全部由承包人现场组装和安装就位。
(16)承包人负责项目交工资料的编制、报验、组卷等。包括对成套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报验和组卷。资料报验和组卷按照业主统一规定执行。按照《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完成数字化交付,完成施工阶段数据录入;协助发包人完成转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17)承包范围含设备防腐、管道防腐、水池防腐、建构筑物防腐、保温工程等。
(18)承包范围含储罐的制作安装及试压防腐等。
(19)承包人负责场区围挡搭设,场区内设专门进出通道和门岗。夜间需派人值守或巡检,做好安防措施。施工区域和预制场内发生被盗、被破坏事件,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
(20)承包人负责五牌两图、标识标牌等展板的制作,执行发包人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
(21)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当地政府,业主单位的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全部责任。
(22)承包人负责场区绿化工作(建设单位承担或建设单位安排其他单位承担的除外)。
(23)协助总包办理供货商现场人员的入场手续。
(24)承包人承担施工、试验用水、用电、用气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业主承担的除外)。
(25)对建设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等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受到考核罚款的,按要交及时缴纳。
(26)承包人负责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每日下班后清理现场垃圾和杂物、整理工器具、断水断电。接收发包人的监督和考核。
(27)以上施工说明所涉及到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4 计划工期:
计划 工 期: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计划中交日期:2020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土建全部结束日期:2020年9月30日
机械竣工结束日期:2020年11月20日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1868LHIC-S001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资质要求: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2 资质条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
3.2.3 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3.3.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包括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完成2019财务年度的,可提供至2018财务年度,并给予无法提供的情况说明)。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近六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个石油化工行业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4000万及以上项目或同等项目规模及以上)。
(提供可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以上内容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6 建立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体系并有效运行。
3.7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3现场安全经理具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8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10 其他要求:
3.10.1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3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10.2 施工人员、机具及设备入场需要满足业主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6日16时00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4.3.2 银行汇款:请将标书费汇至以下账号,其中报名结束后,请勿直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需采用线下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标书费汇至以下账号,接受电汇或个人汇款;
收款单位: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1868LHIC-S00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3.3确认网上汇款状态: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4.3.2条规定的账户完成标书费汇款后,将标书费的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邮箱。在确认电汇款项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更改贵单位的购买状态,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或银行保函(电汇汇至账号同标书费汇至账号),应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1868LHIC-S001投标保证金”。请勿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进行提交投标保证金操作,请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发来投标保证金电汇底联,我中心将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手动更改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状态。
5.4 因未在规定节点前发来标书费电汇底联、投标保证金电汇底联造成未变更状态而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齐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编:100037
联系人:董珊
电话:186*****908
电子邮件:dongshan01@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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