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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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采购预算

95400.00元

联 系 人

甄祖杰

联系电话

*******,158*****333

商务要求

序号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2

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3

参与投标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售后服务现场。

4

验收时提供所投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产品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服务认证证书。

5

在谈判现场,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需要满足三个生产厂家以上(含三个)。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技术要求

序号

品目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

噪声仪

2级或以上精度且具有倍频程功能,

具有防爆性能。配备声校准器。

(1)一般要求:便于携带,可直接在仪器中读出噪声强度;

(2)测量范围:(30 ~ 130)dB(A),具有A计权,“S2(慢)”档;

(3)选择具备测定等效连续声级功能的设备;

(4)符合《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GBZ/T 189.8-2007)要求;

(5)具备防爆性能;

(6)具有配套的声校准器(标准声源)。

2

数字测尘仪(防爆型便携直读式)

防爆型、便携直读式。

(1)一般要求:小巧便于携带,可电池供电,有防爆功能,可直接在仪器中读出粉尘的质量浓度;

(2)测量相对误差:对于校正粒子测量相对误差应当小于10%;

(3)测量浓度范围:0.01mg/m3 ~ 150mg/m3;仪器应当内设出厂前已标定的具有光学稳定性自校装置。

3

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

(1)检测气体:主要包括可燃气、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氧气(O2)。按需配置: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氰化氢(HCN)、氯气(Cl2)、氨(NH3)、二氧化硫(SO2)、磷化氢(PH3)等;检测参数种类可根据执法需要选配;其准确度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2)测量范围: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为0 ~ 100%爆炸下限;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 ~ 300%最高容许浓度或0 ~ 30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仪器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 ~ 30%直接致害浓度;

(3)传感器类型:电化学型、催化型或红外光谱型,根据需要选配;

(4)进气方式:扩散式或泵吸式,根据需要选配;

(5)资质:取得防爆合格证、安全标志准用证和计量器具许可证;

(6)根据实际需求,可配备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也可按需配备单一参数检测报警仪。

4

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

应当具有报警功能。

(1)检测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TVOC)主要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2)传感器类型:通常采用光离子气体传感器(Photo Ionization Detector,PID)检测,传感器使用1000小时或3 ~ 5年更换;

(3)分辨率:根据使用环境和需要确定;

(4)资质: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选用具有相应防爆类型和等级的产品,并具有校准证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器 执法 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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