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二手车处置公告
国有资产二手车处置公告
国有资产二手车处置公告
根据县国资委批准,我中心受委托对县直单位属国有资产一辆汽车(二手车)处置采取有底价对外公开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大众帕萨特SVW7203APi(皖P61118), 购买时间2004年2月,行驶证年检至2012年2月,保险至2012年2月22日,车辆行程记录224500公里,本车牌照不随车转让,参考价5.7万元;
二、咨询预展:
时间:自公告日至2012年3月8日上午11:00时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国内法人、自然人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竞拍活动。
(一)法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
1、个人有效身份证;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5000元/辆,竞买多辆的应交纳相应的保证金。须转账、电汇或存入下列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8日上午11:00时。
收款人:旌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旌德县支行
五、申请报名
有意竞买者,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8日上午11: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金存入凭证到旌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旌德县新桥工业园区)办理报名。
联系人:王子奇、杨帆 联系电话:****-*******、*******
六、公开竞拍方式
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竞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本次公开竞拍设有底价。
七、公开竞拍时间和地点
公开竟拍时间:2012年3月8日下午15:00时。
地点: 旌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八、成交确认
公开竞价确定竞得人后,委托方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九、竞买须知(报名时领取)
旌德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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