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港航中心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厅港航中心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南京鸿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厅港航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厅港航中心消防整改项目
采购预算:13.8万元
服务期: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全部内容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小型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大楼。
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基本平整,场外道路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考虑。
2、项目工程量:食堂更换甲级防火门、防火玻璃、部分增加自动喷淋系统;各楼层更换强切强电装置;消防泵房增加湿式报警阀控制阀及联动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负一层车库加装温度感应和烟雾感应装置,用于消防联动。上述工程的拆除及安装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期间为保证食堂可以正常使用,尽量选在周五下午至周日实施)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单位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每日9:00-11:30,13: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添加项目联系人QQ:********00,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接收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接收时间:2020年6月1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磋商时间:2020年6月11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6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七家湾29号
联系人:秦跃才
电话:025- 5285 5855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鸿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2栋2603室
联 系 人:曹工
电话:177*****893
邮编:210019
电子信箱:njhcec@163.com
2020年6月1日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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