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水/处理过水/生活饮用水,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水/处理过水/商业饮用水 | ||
采购单位 | 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泉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1日14:47 |
预算金额 | ¥28.18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21 | ||
采购单位 | 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26号水利水电工程局十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柯先生136*****8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景花园城高层高尚住宅区6#明锐轩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先生189*****021 |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JJ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26号水利水电工程局十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柯先生136*****8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先生189*****021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景花园城高层高尚住宅区6#明锐轩203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确保当前在线产品后续耗材更换的专属性和延续性,保证现有设备的稳定运行。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确保当前在线产品后续耗材更换的专属性和延续性,保证现有设备的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意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向深圳市爱玛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2020年第二季度爱玛特净水滤芯。
三、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6: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深圳市爱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龙田社区莹展工业园
五、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公示无异议后,现欢迎深圳市爱玛特科技有限公司(邀请投标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FJJH-*******
二、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季度自来水深度净化直饮水服务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采购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5项。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 日下午17:30时截止;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内,至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 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0年6 月23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景花园城高层高尚住宅区6#楼名锐203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泉州水务直饮水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26号水利水电工程局十二楼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36*****85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188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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