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凤凰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购买凤凰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凤凰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购买凤凰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我街道有需要维修的公务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主要服务要求如下:①对出现故障的车辆进行检查并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②记录检查结果并跟车辆管理单位及时沟通;③需更换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④不得未经车辆管理单位同意就擅自加装或更换其他零配件;⑤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凤凰街道办事处车辆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⑥维修厂地址要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5公里以内的,以方便车辆维修、救援工作;⑦维修厂的资质必须在二类厂及以上;⑧服务期1年

项目预算金额: 50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公开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原甲子塘社区综合楼)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0 年 6月 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维修 公务用车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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